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年蔗糖深加工项目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公开
2020-07-02
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年蔗糖深加工项目技改工程项目位于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利八路以北,津八路以西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内,总投资5200万元,该项目技改后新增环己烷储罐1个、精馏反应塔1台、一级分层罐1个、二级分层罐2个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各种环保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5月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年蔗糖深加工项目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25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批复(东环利分建审[2019]030号)。本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1日建成投产,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本项目已于2020年4月1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开,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公开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200万元,环保投资为57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年蔗糖深加工项目技改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验收监测对象为厂界噪声、敏感目标环境质量噪声、废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验收调查对象为生产规模、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核查、固体废物处置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配置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结合本项目环评、环评批复等资料,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回收单元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二甲胺废气处理装置喷淋废水、二甲胺装置污水及纯水站排浓水。项目废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完成后排入利津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太平河。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氯代反应不凝气、中和反应不凝气、分层罐尾气、浓缩釜浓缩不凝气、烘干废气、二甲胺装置废气、焚烧炉废气。
(1)氯代反应不凝气、中和反应不凝气、分层罐尾气
氯代反应不凝气、中和反应不凝气、分层罐尾气经“三级水洗+两级碱洗+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浓缩釜浓缩不凝气经其中的“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同一根高25m、内径0.2m的排气筒排放。
(2)烘干废气
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完成后废气经一根高20m、内径0.2m排气筒排放。
(3)二甲胺装置废气
二甲胺装置废气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处理完成后废气经一根高35m、内径0.3m排气筒排放。
(4)焚烧炉废气
焚烧炉废气经一根高25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中罐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加强罐区管理,储罐区设有氮封等措施;装置区开展LDAR技术。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输送泵等,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脱色废渣、废滤布、废树脂、废灯管、废机油,均为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4537m2,已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建立了台账及危废管理制度,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按环评批复要求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70522-2019-007-H。
2、大气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车间、仓库内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
3、水体污染防控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有围堰,防止可能的污染扩大事件发生。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氯代工序SO2排放浓度为8~1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50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为11.1~13.4mg/m3,排放速率为0.073~0.08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100mg/m3、0.915kg/h)。VOCs排放浓度为10.5~14.6mg/m3,排放速率为0.071~0.09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限值要求(60mg/m3、6kg/h)。
2)烘干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为7.3~8.8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3)二甲胺中和釜产生的硫酸雾排放浓度为1.48~1.64mg/m3,排放速率为0.009~0.01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45mg/m3、11.9kg/h)。VOCs排放浓度为12.1~14.5mg/m3,排放速率为0.071~0.087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限值要求(60mg/m3、16kg/h)。臭气浓度为10~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15000(无量纲))。
4)焚烧炉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折算浓度为7.7~9.1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mg/m3);SO2折算浓度为10~1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50mg/m3);NOx折算浓度为32~3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甲醇折算浓度为8.2~9.2mg/m3,速率为0.019~0.02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190mg/m3、18.8kg/h);VOCs排放浓度为11.7~15.6mg/m3,排放速率为0.028~0.040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限值要求(60mg/m3、6kg/h);烟气黑度为<1(林格曼黑度(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要求(1.0级)。
5)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甲醇、硫酸雾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SO2排放浓度为0.019~0.025mg/m3,HCl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67~0.360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改扩建二级相关标准要求(甲醇:12mg/m3、硫酸雾:1.2mg/m3、SO2:0.4mg/m3、HCL:0.2mg/m3、颗粒物:1.0mg/m3);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排放浓度均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乙酸乙酯:1.0mg/m3、乙酸丁酯:1.0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13~0.040mg/m3,氨排放浓度为0.05~0.09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VOCs排放浓度为0.90~1.58mg/m3,臭气浓度为未检出~13(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VOCs:2.0mg/m3、臭气浓度:16(无量纲))。
2、厂界噪声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批复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55dB(A)、昼间65dB(A))。大庄村、左家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50dB(A)、昼间60dB(A))。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脱色废渣、废滤布、废树脂、废灯管、废机油,均为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4537m2,已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建立了台账及危废管理制度,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4、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SO2最大排放量为0.857t/a、VOCs最大排放量为1.618t/a、颗粒物最大排放量为0.195t/a、NOX最大排放量为0.746t/a,均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SO2的排放量3.69t/a、VOCs总排放量20.016t/a、颗粒物排放量0.337t/a、NOX排放量1.0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