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尾气净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2020-04-03
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尾气净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关于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提报的《尾气净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利分建审[2019]031号)。
我公司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尾气净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于2018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建成投产。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取得《利津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环罚字[2018]62号),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完善环保措施。本项目环保设施已于2020年4月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利八路以北,津八路以西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李秀梅
电话:13385463299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尾气净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利八路以北,津八路以西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内。项目占地面积为840平方米,主要建设尾气分离回收装置、充装区、钢瓶存放区等设施,并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整改,危废暂存间配套“多元复合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气配套“三级碱洗+活性炭+光氧催化”废气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装置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属于有组织废气,其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装置区废气属于无组织废气,其中HCl、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压缩机、泵、风机类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主要降噪措施是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机泵、压缩机产生的废机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溶剂塔废填料,精馏塔废填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厂家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本项目依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并对地面进行防渗,满足防雨、防晒、防盗要求,建立台账及管理制度。